「豔屍文學」這個說法本身,我不認爲是一個僞命題。文學與藝術創作史中,大量創作者致力於創造出美麗的女性死亡的畫面。這裏的「美麗」,首先是這個死去的女性外貌必須美麗,她不可能是垂垂老矣,也不可能身材臃腫。在準備死亡的時候,她必定妝容完美,神情優雅;死亡發生的那一刻,這個女性甚至會帶上一絲仙氣。倘若是上吊死的,必定是一滴清淚一抹白綾,吊在繩上容色如初;倘若是高空墜亡,那衣服大概會仙氣飄飄,跌落之後姿勢優美,最好是紅色盛裝躺在雪地裏,映襯出最醒目的亮色。
德國比較文學學者 Elisabeth Bronfen 的 1992 年著作《Over Her Dead Body: Death, Femininity and the Aesthetic》,把西方創作中美麗女性的死亡作爲一個母題,分析對象包括維多利亞時代的繪畫、哥特小說、波德萊爾、普魯斯特、荷里活電影等,奧菲莉亞之死便是其中一個引述的重要例子。該作認爲,男性創作者面對死亡焦慮時,通過把死亡投射到女性身上,凝視女性的死亡,達致把死亡變成一種可控、可理解、可凝視的事物;女性死亡不只是死亡,而是被刻意美化的,是美麗、純潔、寧靜、具有象徵性,體現了文化對秩序、美、與控制的渴望。
魯迅在《幫閒法發引》一文中,這樣描述一個幫閒打諢的人如何描寫女性之死:「死的是女人呢,那就更好了,名之曰『豔屍』,或介紹她的日記。如果是暗殺,他就來講死者的生前的故事,戀愛呀,遺聞呀……而這位打諢的腳色,卻變成了文學者。」
若要下一個定義,我認為「豔屍文學」是指文藝創作中,作者對美麗女性死亡的奇觀式想像。它和東亞十分瞭解的死亡美學有一定共通之處,但又不完全一樣。這個年輕美麗的女性死亡場面,是對浪漫、青春乃至情色的寄情,甚至是在死亡那一刻賦予的某種神性;但唯獨不是死亡本身。唯獨不是面臨死亡時的痛苦、靈魂的熄滅和肉體的衰敗,唯獨不是一個鮮活人生本該發生的無限可能未來被攔腰斬斷,唯獨不是當威脅降臨時,一個人類本着求生欲和死神堂堂正正地搏鬥,最後遺憾但有尊嚴地輸掉這場比賽。
然而,當下網絡討論中用「弱女敘事」乃至「豔屍文學」批評《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以下簡稱《房》)一書,我認爲是不成立的。[…]《房》一書的刻劃,基本與豔屍圖景期望的目的背道而馳:整個故事慘烈邪惡,施暴者的畫面醜陋,當事人的痛苦真實,沒有人會讚美這樣的圖景,沒有人會嚮往這樣的死亡。
倘若「豔屍文學」概念本身還能溯源一二,所謂「弱女文學/敘事」我認爲幾乎是個僞概念。[…] 文學應當是平等的,或者說,虛構作品刻劃不同人的精神世界這件事,應當是平等的。沒有哪一種人是不值得被文學書寫的。文學的作用也不是「振奮人心」,如果是的話,我們只需要不停重寫各個版本的《基督山伯爵》就好了。
《房》一作以及其後世影響,最大的功績之一,就是使得一個犯罪現象被命名和看見。[…] 當有人可能不幸面臨類似處境,卻又無法釐清自己的困惑時;當有人想要控訴,卻很難說清自己的遭遇時——如今只要簡單地說出這個名字,我們就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