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ng, Sampson. Urban Strollology: Learning From Hong Kong [城市散步學:以香港作為起點]. Breakthrough, 2023.

捕捉和收集城市環境中所有美麗、有趣、啟發思考與聯想的空間與細節,就是我的 Pokémon GO 了。

「看出所以然」的意思,連向的就是所謂的「學術關懷」和「地方關懷」。

[社會學家理查‧桑內特(Richard Sennett)的《棲居》(Building and Dwelling: Ethics for the City)]中指出城市必然由兩種事物構成,一種是實體被建造的環境和各種觸摸得到的東西(樓宇),一種是人物生活時無盡的活動與實踐(棲居),兩者互為因果,如何互動影響,千絲萬縷,某程度上城市研究就是拆解它們之間的關係。這本書的知識觀點是,散步與觀看是「棲居」的一部分。我們若有意識地散步與觀看,將有可能進一步改變實體的城市空間。退一萬步而言,當我們持續有意識地散步與觀看,也立刻改變了實踐者本來的「城市生活」,因為頻頻散步的人,不再只功能性地使用城市環境。

當我說散步,我說的是享受觀看城市(第一個目標),以及從帶有反思性的觀看實踐中,得到真切的「地方感」,跟城市更為休戚與共(第二個目標)。

觀看城市時能獲得無窮趣味的訣竅(trick),是先假設每座建築物都值得一看,而每座建築物都可能(可以)打動自己

我很喜歡「習得的口味」(acquired tastes)的說法,有些事物可能特別討好,初遇時就自然喜歡,也有些事物擁有獨特的形態,可能需要經過時間訓練,才能懂得欣賞,而一旦懂得它的魅力,就無法忽視。

遇上每一座建築,我們可以問,它是「高矮肥瘦」?我喜歡它的形狀、比例、線條、組件、顏色、物料和質地(texture)嗎?這建築物座落在怎樣的環境中,喜歡它跟四周的連繫嗎?它有讓我想起其他的建築物?我是否要把它放在我的偏愛清單上?若然把這些問題都記下來,不羞於跟身邊人談論,已足夠讓散步變成繁忙的觀看活動了。

我很喜歡留意中電、港燈和電訊等公用服務、基礎設施相關的建築。這些建築總設在鬧市,但沒有依從旁邊其他建築的設計,往往都顯然有用心。

通道的吸引,必須走在其中才能體會,不能純粹遠觀;若你走得興奮,或有驚喜的發現,就是來自道路上不同元素構成的混合狀態:一條路的寬窄、高低、設施與旁邊建築物的關係,甚或兩端有什麼,種種一切加起來,才是這條路的整體。

通道的美更涉及移動的經驗,而不單純取決於外觀 […]

我們說的開放空間,是人們願意逗留其中,並會因逗留而促成其他事情發生的地方。

留白的空間,不一定是所謂公共的。公共的定義有許多,有人着眼於法理上的擁有權,有人着眼於誰人可自由進出,而有一派城市研究者特別在意空間是否容讓有風險和不可測的事情發生。他們說,真正的「公共」,來自人與人自由而不可預計的對話與互動,而這種不可預計代表空間沒有嘗試計劃一切。當周遭的一切沒有被完全掌控,就代表有風險,或有意料之外、無法計算的事情發生;同時,風險帶來自由,而自由醞釀的,就是觀察公共空間時最具趣味的一環。留白,有機會促成「公共性」。

我們觀看城市裏的留白空間,是在看不同空間有否開創了一種公共性。公共性是指人們樂意在其中逗留,並在逗留時出現不明顯的細微協商。這種協商不是傳統上所指的經談判達致共識,而是當我們都在此活動,可能產生的自行協調與不明顯的細微互動。愈來愈多學者說公共空間之所以「公共」,是因為市民給予它這樣的公共性,願意在其中看見彼此的存在,你眼望我眼,感受到「我們加起來就是公共」。開創公共空間,是拓展人們想要使用的地方,更在體現我們的公民身分。

我想起多番論述公共性的哲學家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特別關心「行動」這個概念。公共,來自眾人的活動與行動,每個人在看見彼此的空間中活動,構想自己下一步的行動,沒有必然的決定與軌跡,由此產生了開創性的力量:創造性來自你我皆不知道下一秒會是怎樣,是以下一秒鐘,我可能會做各樣事情,你也可能會做各樣事情,而我們的活動與互動,或會開創新的狀態與局面,這就是公共性的核心所在。從這角度觀看城市,也是觀察「大家都來到這兒」的時刻,有沒有爆發出意想不到的力量。如果說城市會啟動人的自由與可能性,一方面因為留白空間的存在,有片刻沒有預設我們要做什麼,另一方面因為人們的互動,帶來變數與新可能。

論到留白空間,最先聯想到的是公園、廣場、遊樂場等,是被特意規劃出來的開放空間,然後也有私人、半公共的留白。散步時,觀察它們,可看空間的設計構造、如何形塑人在這片空間的活動與互動。另一種則是市民開創的空間。人的活動挪用了一些空地,是行動創造了新的開放空間,但是開放空間可以誕生,也源於城市有意外地留白,即使有些本意不是讓人使用的剩餘空間。

以物件作為觀看的焦點,延伸的思考與關懷是,從這些物件如何被安放、被安放在哪裏,而看見權力的互動。

城市觀察除了可看物件的存在與繁多,也可看物件有沒有被允許,是不是只是一個臨時的存在,或正在掙扎想長期留下。大眾的意志,有時可以共同決定一些物件是不是留在社區,我們觀看時也值得觀看這樣的意志與進程。

把在城市裏遇上的一切視為「文本」,也就是除了觀察,作出美學上的判斷外,也把城市裏所有東西視為「符號」。當有「符號」,我們就需要解碼(decoding)、消化、解讀、解釋,讓不同東西對我「說話」。更準確地說,有些信息甚至是我們自行產生(generate)的,城市裏的東西接通了我的記憶、思考,產生了一些想法、意義,而通過我的特殊解讀和詮釋,一下子變成了只有我才閱讀得到的信息。這種信息比上述所講的更迂迴了,甚至不是「間接」的信息,而是一種很個人、只有在我腦海出現的想法與想像。

當城市忽然在各個角落重複出現一系列的信息,對我來說,是展現了一種難得的詩意和神秘感。我最喜歡的一個例子,就是農曆新年時,店舖習慣在鐵閘貼上「初 X 啟市」,本身只是一種資訊,告訴客人店舖什麼時候開始營業,但當每家每戶都這樣貼的時候,就像變成一場復工的比較。

當社會上很多人開始談論地方,以至對地方的愛和聯想,就可以形成一張地方的意義網。地方的意義可以由大量的對話與交流被激活。當很多人一起講述一個地方、一個角落、一個城市的不同元素,而你聽過別人講解以後,散步時忽然記起其他人的講法,那就如在街上得到了新的聯想和信息,即便這信息沒有被展示出來──那是社群對話所構造的信息。

千禧年之後,地理學是其中一個最多學者反思「什麼是自然」的學科,而我心目中把這概念論述得最清楚的是地理學家 Noel Castree。他一錘定音地指人們大致對「自然」一詞有三種理解。第一,泛指所有「非人類」(non-human),包括動植物和地球的各種物質;第二,指向一種宏觀的力量和秩序,即當我們用到「大自然」(Nature)去講述世界時;第三則是延伸成一種價值判斷,形容一些比較沒有人為參與和改變的情況,像人們會說,暑熱時不開冷氣,是過着比較自然的(natural)生活。而城市研究學者也接續了這課題,在城市空間中探問、注視「城市中的自然」(urban nature),幫助我們多看到什麼、多理解什麼。

這樣的討論非常有趣,點出了看似矛盾的說法。「都市人造環境」的用法一方面提醒我們,城市裏差不多沒有脫離人為這回事,幾乎所有東西都是人為砌出來的。即使是看似最自然、最綠色、最遠離繁喧的中央公園,都是高度人為的產物,由第一代園境大師歐姆斯德(Frederick Law Olmsted)苦心設計經營而成,牽涉大量的建造與日常維護。另一方面,城市裏非人的東西卻又無處不在,植物和動物自然是其中的例子,一切我們賴以維生的水和食物皆取於自然,鋪地和建屋的物料完全取自地球的沙石。因此,「非人的東西」無處不在,不過它們經過極大幅度的人為改造(reworking),再被安放和出現在這片被稱為城市的地方中。如果採納這種理論性思考,在城市中觀看自然,更清晰的說法,就是觀看「非人」的東西,如何被「安放」在城市中,經過怎樣的「改造」過程而進入我們的視線。

在城市中看見動物的樂趣,其實也源於城市是被人類管治的環境,尋找和觀看其他生物,也像把我們帶離了日常和機械式的工作與生活。雖然這跟散步觀看未必有直接關係,但不少研究者提出,城市這種人造環境也會徹底改變一些生物的行為,改變牠們演化的進程。如此一來,有些我們接觸的生物,是物種在城市的版本,也是經過人造環境的改造,是「原產自」城市的。循這樣理解,即使是野生動物,它們也是在過城市的生活,是城市的一員。遇見牠們是看見「城市真實」(urban reality),正視這是被不同物種分享的空間。

城市研究者創造了一個理論化的詞彙 zoopolis,大意可譯為像動物園的城邦,捕捉在人造環境中,人如何治理各種生物的存在形態。我們許多時都忘記了,動物有牠們的行動力和生命力,有機會活出人類意料之外的模樣。